已经快一年没有看到孩子了,离婚后,对方以各种理由不让看孩子,为了看孩子经常吵起来,对方的老人很糊涂,孩子的爸爸不出面,孩子的爷爷仗着自己是公安局的退休中层民警,胡搅瞒缠,到处侮辱我,因为孩子的失疹很历害,想给孩子去北京专家看看,都预约好了,但是对方把孩子藏起来,我找他评理,他竟然讹我,说我打他,并且报警.....孩子来我这里我一点也不少花钱,吃的,用的,玩的,穿的都不少,但是他家老少经常找事,弄得身心疲惫.再后来,孩子得了病,让我拿钱,说一家一半,为家里的母亲也是得了癌症,一年花了近十万,经常往返青岛、济南,手术、化疗,复发,再住院,化疗,吃中药。我也是同意借钱给他,但是必需写个协议,要求每个月看两次,一次就是周末两天,但是对方只要钱,否则不让看孩子,把孩子藏起来,多次的折腾,我只能选择放弃.每个月的生活费我都是按时打款的.为了怕我再见孩子,竟然换了幼儿园(光幼儿园换了两次,就是怕我看孩子),有一次她爷爷接孩子回家时,我看到自己的女儿在车后面,我追了过去,孩子看到我,把头扭到一边,她才六七岁,没有离婚的时候,孩子很爱我,知道我是对她最好的人.其实离婚对大人说来真的是无所谓,前夫已经再婚了,找了一个比他小近十岁的大姑娘,想必也会再要孩子的,我也衷心的祝福他.但是对我女儿的伤害,他们一家人就真的没有顾忌一下吗?没有离婚的时候,真的很单纯,以为两个人不合适,分开了,孩子我们双方让她健康的成长,以为这个年代了,老少都是在公安口上班,不是没有素质的人。但是事实还是让我大跌眼镜。因为母亲得的重病,作为女儿来讲要用心去照顾,如果我把孩子的抚养权打回来,孩子跟我在一起一定会吃很多苦的。看到女儿的那一刻,我心都碎了,自己最爱的妈妈不敢认,但是我没有再上前去找她,我想她也是很痛苦的,我不想再伤害到她,就像幼儿园的老师告诉我,她已经有她自己的思想了,她需要保护她自己,她是不敢再认我,并不是她不想认我。女儿,妈妈只想告诉你,有一天你长大了,可以随时到我这里,妈妈永远的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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