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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计划明年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网上传播的新闻标题是《中央级公务员明年纳入医疗保险取消公费医疗》。
0 ~, j! R0 ~9 Z5 m5 }如果只看这个标题,会以为这是个天大的进步,公务员终于要和普通职工“平起平坐”了。可问题显然不是如此简单,看相关人士的表态,公费医疗纳入医保的好处不少,比如可以即时结算,不需再先垫付医疗费;原来只能去指定的一两家医院,以后到任何医院都可享受保险,有了更多就医选择。
* S1 `& ~) O/ P7 ^% q% t- z" ?但是,有没有公务员不再能享受过多“保障福利”的“坏处”呢?相关人士说,“公费医疗并入医保后,公务员可以有补充保险”,这“补充保险”的标准如何,暂时看不到,也不知道今后会否透明,但是基调是“确保看病报销补偿水平不下降”——如此一来,这所谓的公务员纳入医保,不是享尽好处却没有丝毫坏处么?所谓“取消公费医疗”,只不过取消了“公费医疗”的名头,而“优待公务员”的实质并无任何改变,只不过将原来民众已经习以为常的“疑似腐败”,变得更隐蔽了而已!
; R+ b3 T) _0 B2 W4 j8 }这样的改革,我们其实已经不陌生。和很多地方搞的公车改革一样,只要是对特权的改革,总是保持着轻打一下抚摸三下的节奏。其结果通常不外乎两种,一种是旧病未除又添新症,一种是把原来的裂缝糊上薄薄的装饰纸,其实经不得轻轻一戳。为什么会如此?孙立平先生最近提出需要警惕“转型陷阱”,防止利益集团阻止进一步变革,要求把过渡时期的体制定型化,形成使其利益最大化的“混合型体制”——和职工一样纳入医保本是天经地义,却要加个“补充保险”的补丁,这岂不就是个很形象的“混合型体制”?* F+ S5 N& C t7 C8 w0 ? ]
公费医疗存在的过度医疗和过度报销问题饱受诟病,当然越早改革越好。但所谓“过度”,只不过是问题的表象,核心还是给了公务员群体不应有的特权待遇。而如今的纳入医保,本来是一个走向公平的可取方向,偏偏又加上个“补充保险”,这就等于是把特权待遇又找补回来了。这样的改革,可说是换汤不换药,得了便宜还卖乖。" X0 q2 b0 Z. g) F. g, g7 _
当然,改革总是会面临利益集团的牵制和各种阻力,迂回前进也并非不可取,但迂回到最后,不能变成倒退。为了取消民众的担忧,所谓的“补充保险”如何补法,要经过怎样的认定程序,务必先要说个清楚。+ \4 I8 P- S$ R(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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