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征集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刚被录取的大学新生四类(副题) 近日,记者从我市人武部获悉,2013年夏秋季征兵至9月30日结束。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8月1日起统一组织应征青年体检、政审,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 一、入伍条件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含高中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大学生征集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刚被录取的大学新生四类。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应征入伍公民的身体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0.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0.6);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0.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0.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0.4),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0.3)。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五)征集时间调整 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六)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入伍政策 1、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军,录取高校予以保留学籍,服役期间可以报考军校,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相当于免费上大学。 2、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原籍没有被征集的,入校后可以继续征集,只要确保按时,在9月30日前到达部队。 3、没能及时参加预征的各级各类应届毕业生可补办预征手续,不影响优惠政策享受。各级各类应届毕业生没有参加预征,仍有参军意愿的,可在离校后到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与毕业学校联系,补办《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类应届毕业生还需补办《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报名应征,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所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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