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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说的拆迁问题,是门市房的拆迁问题,确切说是胜利路和苏州路临街门市房的拆迁问题。你要对我说的含46个点的公摊的4-6.5万临街门市房市场价有疑问,了解价格可去龙腾天下城售楼处实地考察。也可登陆青岛网上房地产查看。
2:我说的陈某人是李元办事处**村陈某,其爱人张某也是做小买卖的,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陈某人在十多年前的2001年冬,在财政局2楼会议室,在公证处公证下,以1万余元的单价购买了胜利路1-2层门市(可去财政局查证),你可去当事人那里问给他那个所谓的评估价他能拆吗?难道N年前以十多倍于普通住宅的价格买的房子,现在就应以不到3倍的价格补偿,合理?
3:门市房(绝对不同于住房,纵览平度市区范围内住房差价不大)。不同地段的门市房市场价有几倍乃至十几倍的差异。2012春财政局招标的租金市场价商业街门市房40平10.6万。青岛路门市房100平仅仅2万出头。是几倍的差异诸位自己算!(实际的市场销售价也是差好几倍乃至十几倍,可去各个售楼处比较)但一拆迁,一鞭子赶,通通一个价,胜利路40平门市仅仅拆迁补偿总价五六十万,(开发商胜利路临街门市销售价含百分之四十六的公摊单价是4-6.5万,折合十万以上),基本就是拆十换一,你设身处地 ,换位思考你能同意?不好意思,我真没有那么高的境界!我真的不会同意!门市房业主有同意的?你调查过吗?是胜利路和苏州路全体的门市房业主都不同意改造!(这个你也可以去调查)
4: 网点房货币补偿方式:“根据确认的建筑面积,按周围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核算补偿金”。这是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的有关规定规定的,不是我杜撰的。嫩说门市房老百姓狮子大开口,门市房老百姓要什么来?门市房老百姓什么也没要,苏州路和商业街门市房老百姓的要求只有一个是“不拆”,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也是法律规定的!
5:2006年南关一期,怎么就不能和现在的事相提并论了?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你了解南关一期门市房老百姓的血泪史?前车之鉴,却不吸取教训,什么工作态度?
6:作为论坛,我深切感到木鞋人的素质很有待提高,特别是某些自称**机关的工作人员,我感到嫩真给机关抹黑,影响公务人员在群众中的形象(张口**闭口**)很煞风景!口德、笔德说到底都是道德!这般道德意识的公职人员平时的工作作风可见一斑了。“还说拆十换一临到自己头上,自己能积极响应”我深感困惑 ?。纵览其发言其法律意识基本没有,我们是法制国家,是以事实为依据依理依法法办事,依法行政,社会主义依法治国不是空谈,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更是荡然不存,作为纳税人我很悲哀!
7:我仅仅是一个普通再普通的老百姓,门市房没有了,依靠别的途径,我还能吃饭!但是利益受损失了,生活水平大大降低了,本片区改造对门市房之不公,只有亲身经历才有深切体会。我发帖是希望有的人关注商业门市房老百姓的合法利益,唤起正常人维护基本公平正义的良知!一句话“动谁的肉谁疼”!公职单位为进一级职称,行政序列为进一级职务,都作出了什么样的努力,你们比我也清楚!更别说辞退公职了,假若公职辞退,你会安之若素?(我们认为拆迁门市房比辞退公职的事更为严重)。门市房业主在法律框架内,仅仅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少受侵害,绝对没有多要的想法,也不敢奢望多要。胜利路和苏州路门市房的要求仅仅是少受一点损失!不是某些人所说的一夜暴富!不拆迁我们现在就过的就很幸福!一拆迁是拆穷了!拆的没收入了,拆的面积缩水了,换位思考,你真的同意吗?
8:不要乱扣那么多帽子,一顶足够了,帽子戴多了,太热!
9:请不要展开想象,和某敏感人敏感区的拆迁相联系。
先写这些,口不干净的请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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