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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食品厂,鞋帽厂,青岛电子厂(主要生产手机配件:耳机线,数据线,小型变压器,电脑配件等),公司主要在黄岛,有部分在城阳。
2.公司情况:环境干净,各种设施齐全。因订单增加,现聘用短期工100名。
3.招聘要求:男女均可,身体健康,无犯罪不良记录,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4.工资待遇:计时工资,60元/天,最多十个小时,公司免费提供食宿,住宿提供电热毯等保暖措施(被褥自带)提供午饭晚饭,短期工临时一次结清工资,均不拖欠工资,进厂时无押金等任何费用。
5.总负责方提供相关协议合同即证明,工资达不到当初承诺的,由负责人自己给予补齐。
6.报名截止至2011年1月10日。
7详细情况请联系谢同学,手机15588650879,宿舍A#322.QQ:614958250.
声明:
甲方(即责任方)责任事项;
1.总负责人:钱同学,青岛理工大学汽车与交通学院,本人保证,当面签协议。
2.公司保证安排工作,薪金每天至少50元人民币,工作时间每天绝不超过10小时,工资绝对有保障,如数如实现金发放,如有拖欠或少发的有协议人持多方协议当面负责补发。
3安全,卫生公司提供保障。就本项由总负责人当面签署协议。
4.如在招收的数额内,且双方几经达成共识(即在2010年1月10之前确定的),甲方没有安排工作的,甲方报名费三倍返回。
乙方(即被责任方,应征者) 权责事项:
1. 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有关协议,保证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职责。
2. 乙方自开工日起至少干完七天,否则厂房可以不与结算工资。
3. 乙方的工作日期最迟到2011年1月31号(即腊月28号),然后回家过年。
4. 乙方若有意此份工作,公司也可提供年后工作机会, 乙方最迟到2011年2月15号到公司报到即可。后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 乙方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合理的进行工作生活。
6. 乙方每日薪金至少为50元人民币,如有与合同签署不符者(即薪金在乙方正常劳动前提下每天少于50元人民币,),甲方主动补齐相关损失,相关负责人即青岛理工大学总负责人全权站在学生的立场上为学生维护相关权益,总负责人与相关工作者当面就本项签署协议。列加上招聘人第三方保证协议。
本项声明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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