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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市民杨先生在某儿童专业摄影店给孩子拍了一套满月照,一年后因存放底片的光盘不慎丢失,杨先生想要回之前所拍照片的底片,但店方却提出杨先生付费才能归还底片,无奈之下,杨先生便向工商所投诉。
宝贝是每个父母心中的天使,为了留住这天使般的面孔,在宝贝100天的时候杨先生选择在该专业摄影店为宝贝拍了一套宝宝满月照,当时拍摄照片100多张,提供光盘底片20张,如果要拷贝剩余底片,需另外按每张20元收费,“价格太高,买了不合算”,杨先生想想还是放弃了,因当时杨先生承诺可能会再来拍照,店方称会预留底片。今年7月,杨先生不慎将底片弄丢,这下可把他急坏了,忽然想到店方处还有底片,于是来到店方要求归还底片,店方提出只要杨先生购买一套系摄影,照片可以免费赠送,“宝宝照片对于我来说可是无价的”,无奈之下杨先生在网上购得该店摄影优惠券价值398元,杨先生想:“这下总可以把底片还我了吧!”没想到杨先生向店方提出要求时,店方以拍摄价位过低为由拒绝,若要归还底片,必须另外支付500元,或换为1000元的摄影套系,杨先生认为这不是拿着底片赚钱吗,一气之下,杨先生取消网络优惠订单,要求店方免费归还底片,店方拒绝,杨先生向宁夏路工商所投诉。
杨先生称店方当时拍宝宝满月照时,就应该将所有底片免费归还,但当时店方要求以每张20元的价格购买底片,因总价较高,自己只能放弃这些底片,既然店方现还存有宝宝照片,就应该无偿归还底片。店方认为并无义务替顾客保存底片,由于杨先生自己将底片丢失,店方恰好还存有底片,杨先生必须购买这些底片,经过调解人员的耐心调解,讲解新消法的相关法规,让店方明白若合同中双方未约定,则必须无偿归还底片,再则杨先生丢失光盘本身也有责任,店方最终同意杨先生支付200元后将底片归还。
由于买底片已成为摄影行业“潜规则”,小编认为:作为商家,潜规则不能违背法律;应该本着招徕回头客的目的,把无用的多余底片交付给消费者,应该提高自身的服务技术与质量,不应为这点小利而失去顾客群。作为消费者,在签定合约时,就应对合同内容仔细了解,明确商家归还底片的义务,避免商家重复收费行为,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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