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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青岛平度市常州路西侧旧城改造回迁南关村村民,我们的旧房2010年11月11日被拆迁,直到2014年7月24日才接到平度拆迁办通知,准备办理回迁交房手续。在我们在回迁分房过程中发现回迁房存在着各种问题,工程未竣工,远远达不到交房条件,我们已经向拆迁办和李园办事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过,至今没有给及时解决,把责任往外推。
有懂拆迁安置法律的朋友帮帮忙给指个路,我们谢谢了。
1、要求公示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正本和办理竣工验收的各种手续及相关质检监督符合分房标准的相关手续等。
2、履行常州路西侧旧城改造安置补偿协议书中第十条的内容(高层楼房40个月仍不能交付使用,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按照应返还的安置楼建筑面积,根据届时周围新建同类商品房的价格结算补偿金)。
3、补偿方案中第十一条第一款中防盗门、铝合金窗未经过我们同意私自变更为防火门和塑钢窗,二者之间不管是质量和价格都存在重大差异,我们要求按照补偿方案执行。
4、回迁安置房的户型及面积与选房手册公示的户型面积严重不符,图纸私自变更,未经取得被拆迁人同意。安置房10号楼3单元B3户型选房确认书建筑面积 80平方米,现在变大为85.56平方米,回迁户还要补交5.56平方米的钱。8、10号楼B6户型建筑面积78平方米,现在变小为71平方米,变小7个平方米回迁户只好自认倒霉
5、储藏室公摊面积超标,地下停车位与方案严重不符,我们回迁户坚决不同意。应根据青岛市有关回迁办法执行。
6、由于拆迁办和办事处等原因使回迁村民无法正常回迁,要求继续发放过渡费。
对以上问题的咨询拜托律师给指导,让回迁村民早日摆脱在外租房的困扰。感谢!
付平度常州路西侧旧城改造南关村被拆迁房村民签名
附:平度常州路西侧旧城改造南关村被拆迁房村民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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