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冬后天黑得早,而且随着大风降温,人们在这个季节的穿着色调也比较暗,不容易被发现,交通隐患增大。昨天记者从胶州交警大队了解到,即日起他们开展远光灯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不按规定合理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我市其他交警大队也将开展这一行动。
滥用远光灯罚100元扣1分 提前100多米
反映冬季开远光灯易惹事 近段时间,经常有市民向本网记者反映,称曾遭遇对面车辆打远光灯,晃得自己看不清前方道路的情况,有的还险些发生交通事故,大家对在市区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十分反感。 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前晚他驾车回家,在黑龙江南路上,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轿车迎面疾驰而来,刺眼的远光灯闪得他什么也看不见,以致他险些撞上路中间的隔离墩。 “我经常看到类似的情况,本来路灯非常亮,视觉效果还可以,用近光灯行车绝对安全,但有些车却开着远光灯行驶,这样开车不仅违法,也是不道德的表现。 ”刘先生说。 冬季夜幕降临较早,晚高峰开始时天空就已经黑了,人们驾车出行,使用灯光的时间也较长,而这个季节人们的着装色调较暗,加上大风天气多,行人过马路多是急匆匆,观察不周,在这些因素左右下,远光灯最易惹事,很容易导致对面司机产生“视觉盲区”,进而引发交通意外。 分析两种情况导致灯光滥用 对于远光灯出现的原因,胶州交警大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灯光滥用主要有“不会用”和“故意用”两种情况。其中“不会用”主要发生在新手身上,一些新手刚学会开车不久,还没弄明白近光灯和远光灯的区别,以为大灯越亮越好,为了在夜间行车时看得更清楚,部分场合一直开着远光灯。还有很大一部分车主是故意而为,这些车主只顾自己看路方便而无视他人的感受,更有甚者,一些车主改装了车灯,私自加装氙气大灯,发出的白光更加刺眼,让对方司机或骑车人瞬间出现视觉盲区。这种远光灯很容易引起恶性循环,受到远光灯影响的司机往往会打开远光灯“还以颜色”,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 严查交警罚100元记1分 胶州交警部门决定在夜间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把违法开启远光灯也纳入进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对违规使用灯光的,按照相关规定罚款100元并记1分。青岛的其他交警部门,也将开展类似行动。 记者了解到,对远光灯的查处目前主要以现场执法的方式进行,执勤民警会携带记录仪,通过现场观察判断,提前100多米锁定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车辆,然后予以拦截查处。
哪些场合不能用远光灯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亮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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