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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在线] 网购8大陷阱 教你如何防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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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5 18: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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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圈购物买到假货,虚假网站卖家玩失踪……目前,网购纠纷不断增多。“3·15”期间,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做客本报热线助消费维权,对于新出现的网购8宗陷阱给予了点评,并作维权攻略。   据相关数据,去年,南宁市接到的网购消费纠纷30起。更多的网购纠纷,如淘宝网消费投诉由属地工商部门处理。   1案例1 朋友圈买到假货维权很难   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做客本报热线时,便有消费者打入电话咨询,在朋友微信圈购物,怀疑其买到的是假化妆品。不过因为碍于朋友关系,又不好意思让人家退钱。因此向工商工作人员求助该如何维权。   消费提醒:朋友圈里卖东西较难认定为商品消费,更多趋向于个人交易,因此很难维权。工商工作人员建议,在购买东西之前,要货比三家,了解产品是否有质量问题。   2案例2 虚假网站 卖家玩失踪   一市民来电反映,之前通过网站搜索,购买了一块“天梭”手表,原价3000多元,该网站才卖800元。买回来发现是假货,走时一天慢5分钟。要求退货卖家不同意,还坚称是真产品。最后,该卖家失踪。消费者通过查询该网站,发现是冒用了天梭官方网站进行虚假宣传。   消费提醒:通过搜索引擎,查找物品交易是不靠谱的网购方式。因为,消费者一不小心就进入虚假的购物网站进行购物消费。许多虚假购物网站都是模仿知名购物网站进行精心设计和改造的。购物时最好选择正规的网站,在支付前更要仔细甄别网站真伪。   3案例3 先提价再打折 难辨欺诈   春节时,一市民在网上天猫商城看中一件标价是2000元的羽绒服,卖家称打六折只要1200元,于是付款买了下来。但是过了几天,再上天猫这家商铺,发现同款的衣服,其实标价就是1200元。该市民觉得商家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   消费提醒:这涉及物价部门,由物价部门来判断处理。工商部门会转接。但对此类消费,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比较核对促销价格时,妥善保管好消费结算单据和结账票据,如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请及时拨打物价部门热线举报。   4案例4 交易失败留意退款欺诈   王先生在知名电商平台上购买一件衣服,刚付完款就接到了一条手机短信:亲,您购买的商品由于系统升级导致失效,随后发来了一个退款链接,网址打开后需要输入支付宝的密码和网银等信息。王先生联系平台客服后得知,自己差点中招被骗。   消费提醒:据了解,这种欺诈通常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先获取交易信息;二是利用交易信息获取用户信任,进一步实施退款钓鱼。建议涉及支付宝、网银等账号及密码的,消费者要慎重,多方核实查证这是否涉及诈骗行为。   5案例5 注意便宜货与实物是否相符   有消费者反映到本报热线称,其在网上看上了一双高跟鞋和外套,当时就下订单买了。收到货后,觉得两件东西颜色跟网页图片有出入,想咨询是否可以要求退货?该消费者说,当时,她就是看中价格比较便宜才下单购买的。   消费提醒:新消法已经规定,“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可直接退货。建议消费者还需注意一个事项,在购物前期,和商家约定邮费问题。例如,协商好退货的邮费,一旦产生退货时,关于邮费问题就不会产生纠纷了。   6案例6 “互联网金融”投资要慎重   现在网上的投资很多,“互联网金融”悄然盛行。市民投资理财产品,由于受到专业知识的限制,听信了一些宣传,导致了理财失败。一旦双方产生纠纷,市民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消费提醒: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指的是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金融、理财类产品不属于这个范畴,“互联网金融”一般多表现为合同纠纷。消费者投资需谨慎。   7案例7 电子产品 售后维权难   去年,广西消委会接到一个投诉,市民在网上一电商平台购买了某品牌手提电脑,使用没有多久出现了黑屏等问题。市民要求退货,商家不同意,认为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由于异地维权,消费者觉得无处下手。   消费提醒:该案例最后在广西消委会工作人员努力下,该市民成功维权了。但其中维权手续复杂,经多次找到第三方电商平台交涉才成功。建议对于电子产品售后维权,前期一定要搜集好相关证据材料,消费者网购时最好找信誉好的商家,同时索取发票,商家承诺的“三包”也要标明,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凭证。   8案例8 网购保健品药品莫轻信   时下,电视购、网购、电话购药品也是一个新消费纠纷增长点。而老人在网络上购买到的保健品时常有假,给消费调解带来难度,工商部门也要消耗时间和精力来调解,最后未必能维权成功。   消费提醒:建议老年人不要轻信保健品的广告,要到医院遵医嘱对症下药,到正规药店购买治疗药品。如果真要网购,也要在儿女的陪同下,仔细甄别网购的保健品、药品是否为正品。   网购维权攻略   商品拆封也能退 新《处罚办法》增强消费者权利   据了解,今年3月15日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再次增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或是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等,都将行不通。这表示,网购来的商品即便已经拆封,也照样可以无理由退货。   有消费者担心和网购商家闹翻了,怕泄露信息。该《处罚办法》也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处罚办法》明确规定了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具体情形以及相应的惩罚依据,并且通过列举的方式规定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范围,与国际上相关立法是一致的,适应了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使用条件,为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网购三项要注意 工商支招避免常见消费纠纷   网购纠纷主要表现在哪方面?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指出:商品宣传与实物或服务有出入;商品质量良莠不齐;网站售后服务跟不上,退换难。   据介绍,在网上选购时,尽可能规避常见的投诉问题。   关于质量:网上货物价格低廉,但是在购买时见不到实物,网购货物质量良莠不齐,其中不乏劣质产品,消费者在选购时,一定要把好质量关。   关于售后:网上购物,一旦因货物与商家发生分歧,商家不在当地消费者要求维修和退换货难,建议消费者尽可能选择到当地实体店购买,确需网上购买时,勿忘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   关于赠品:购买物品有赠品,消费者很开心。可是当因为货物本身质量发生分歧要求退货时,赠品已经使用,这样维权起来吃亏的会是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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