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了十几年的房子,突然有一天,有人跑到你家里来,说这房子不是你的,要赶你走,遇到这样的事儿,相信不论是谁,都挺火大的。最近,家住燕儿岛路鹏程花园的薛先生,给《今日》打热线说,自己辛辛苦苦买的房子,到头来却成了别人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薛先生的房子是2001年9月买的,当时交了30%的首付,剩余房款与开发商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约定,通过贷款还清。在签订购房协议后,2001年10月,薛先生入住新房,可是过了没多久,开发商却突然联系不上了,不仅银行贷款没办下来,房产证也没了下文。由于开发商跑路,房产证的事情就这么搁置了下来,薛先生一家就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没想到,六年之后的2007年3月,突然有人拿着房产证找上门来,说自己是房子的主人,要薛先生一家赶快搬走。薛先生说,来赶他们的是位女士,姓黄,本来他们觉得黄女士是无理取闹,可是后来,黄女士却拿出了一件东西,让薛先生一家傻眼了。房子的首付明明是薛先生交的,那么黄女士是怎么办出了房产证呢?
薛先生交了首付,却因为开发商跑路,一直办不了手续,而突然有一天,却有人拿着房产证上门,逼他们搬家,薛先生是一头雾水,满肚子苦水啊。他觉得,黄女士的房产证有问题,两家人争执不下,打起了官司。
官司一打就是五年,2012年,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薛先生与开发商达成的购房协议有效,但是驳回了薛先生提出的认定黄女士与开发商购房协议无效的要求。也就是说,法院认定薛先生的购房合同有效,薛先生需要在还清银行贷款后,再通过诉讼,强制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乎薛先生的意料,2012年9月,薛先生还清了银行贷款,随后又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房产过户。就这样又拖了3年,薛先生却突然发现,就在今年6月份,黄女士也同样一次性去银行交完了贷款,随后房产被银行解押,没多久,黄女士就把房子转手卖掉了。随后,记者联系到黄女士,她表示,房子现在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薛先生认为,自己已经交了首付和银行贷款,且实际入住了十多年,房子就应该是自己的。而对此,律师表示,开发商存在故意隐瞒将房屋出卖给黄女士的事实,应该由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薛先生说,银行在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先是收了他偿还的贷款,又收了黄女士偿还的贷款,虽然现在银行方面说,可以把钱退给他,可房子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价格了。他决定继续走法律途径解解决这个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