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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集中公布了截至到今年4月11日仍未履行义务的85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括自然人686个,法人或其他组织167个。其中,徐宗某、徐清某夫妇因欠银行10990.13万元久拖不还登上“黑名单”。据悉,这是市中院2013年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自然人中欠款最多的“老赖”。
徐宗某、徐清某分别是青岛某实业有限公司和青岛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法人。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央商务区支行先后与被告青岛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六份《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被告公司共缴存9000万元保证金,原告按约为被告公司开立了四份共计金额为17800万元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国内延期付款信用证。
“鉴于被告公司在原告处开立的前四份信用证均出现严重违约情况,原告在2014年7月宣布后两份信用证付款提前到期,要求被告公司提前支付信用证项下扣除开证保证金的余款2800万元。”办案法官说,当时,被告公司已经拖欠原告信用证项下融资垫款合计8800万元及逾期利息59.25万元。
据介绍,在第六份《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签订同时,被告青岛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被告青岛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原告处开立的信用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2年9月,被告徐宗某、徐清某夫妇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自愿在2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为被告青岛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原告处的各类金融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案件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协议生效后,被告并没有按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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