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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乘车再立新规
随着公共交通的发展,市民在乘坐公交车时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新问题、新情况,因此,5月3号,《青岛市公共汽电车乘坐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出台,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那么修订后的草案都有哪些变化呢?
现行的《公交乘坐规定》是1990年9月份发布的,到现在已经施行了近26年的时间。其中,第五条规定“驾乘务人员应主动协助特需乘客优先乘车,其他乘客应主动让座”,但在规定发布时,公交车上并没有设置专门区域给特需乘客乘坐,主要依靠乘务人员进行劝导。从1994年12月岛城公交车推行无人售票制度后,公交公司才陆续在各条线路上给老、幼、病、残、孕等特需乘客划定了专门的区域。
征求意见稿规定,老年人、学生、残疾人等享受乘车减免优惠者,乘车时所持的公交IC卡及有效证件,不得转借他人;对于借用、伪造凭证乘车的,取消原来的“全程票价二十倍补票,同时没收其借用、伪造证件”的处罚,改为“暂扣凭证交由相关部门处置,并将其有关信息记入乘客信用信息系统。”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禁止辱骂、殴打驾乘人员”“禁止占用上下车通道或者依靠车门”以及“遇到车辆读卡设施未开启或者发生故障,应当开启空调的车辆未开启空调等情况,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等规定。如果市民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在5月31号前反馈到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二处或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那么,对于公交新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变化,会给大家带来什么影响呢?市民们又有什么自己的建议呢?
虽然,目前岛城只有3只持证上岗的导盲犬,但真是碰到它们,很多公交车驾驶员表示,会因为没有明文规定、车上乘客反对等原因拒绝导盲犬上车。而如果新规实施后,就可以避免导盲犬不能上公交的尴尬。另外,新规征求意见稿,也对很多不文明乘车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也让公交驾驶员心里更有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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