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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度人社局 于 2016-5-9 22:46 编辑
停止校园欺凌行动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5月9日通报,将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介绍,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在内的全国中小学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对地方、对责任督学、对学校开展专项治理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说,要求学校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职责。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七成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七成以上。一些校园暴力案件性质恶劣,但现实中由于受害者一般伤势较轻,施暴者又是未成年人,因此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来处理。
有专家据此认为,需要完善相关立法。但在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看来,关键还是要将已有法律用实用好。皮艺军认为主要还是执行的问题,属于观念和理念上的转变。特别是美国洛杉矶的案子形成非常大的反响,西方社会采取的是一种零容忍的态度。这种零容忍不是我们所说的刑罚,而是对这种事情,哪怕是蛛丝马迹,也应该给予特别严肃的处置。
停止校园欺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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