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阳校园性侵案教师
4月29日,有媒体报道了济阳垛石镇码头小学三年级女生在学校遭老师性侵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5月10日上午,济阳县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涉事教师高某某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其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
济阳检察院称,该案发生后,为使案件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检察院及时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受理案件后,检察干警加班审查案件,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并及时和公安机关沟通,补充案件证据。
经检方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涉嫌强奸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故对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根据此前采访,记者了解到,4月25日下午3点左右,在济阳县垛石镇码头小学门卫室内,该校三年级40岁左右的高姓老师以有事为由支开了门卫,然后将班上的一名10岁女生叫到屋内,实施了性侵。知情人士称,事发时嫌犯处于喝醉状态。
事情被曝光后,4月29日上午,济阳县教育体育局发布了关于该事件的初步处理决定,免去事发的垛石镇码头小学直接负责人杨兆福的职务,停止了垛石镇中心小学校长杨关章的职务。济阳县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还透露称,5月3日,教体局安排全县教师进行师德培训。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分析认为,该事件是一起恶性刑事案件,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肯定会从重处罚涉事老师。另外,2014年1月,教育部还出台了新的规定——凡是老师有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有不正当行为就要开除。如果是强奸学生的话,肯定会从重处罚。
如果嫌犯被指控为强奸幼女罪,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