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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村镇不断充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近期修订印发《明村镇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对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下发至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该管理制度是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文件或网站公布,实施社会综合监管,督促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的制度。其中详细规定了哪些情形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基本程序、管理期限、如何从“黑名单”中删除等系列措施。通过该制度,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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