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1999年8月份,我们{赵君男(华北电力大学 本科),辛连合(石油大学 本科),孙京明、任元森、姜巧、姜美红 (大中专省级优秀毕业生)}6人是应届本科或省级优秀毕业生,平度市人事局根据当年政府“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就业,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专业和需求情况,指令性派遣到各用人单位。”的文件规定,把我们派遣到了平度市电业公司。
平度市电业公司经理对我们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把我们送到了一个不属于平度市电业公司的企业中工作。工作一段时间后,我们得知,平度电业公司并没将我们编制进平度市电业公司,我们几人打听1999年至今平度市电业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平度市供电公司)陆续进入不少人员,故自1999年至今,我们多次找过刘华经理、侯文焕经理,及部分领导询问我们的身份编制问题,每次都以平度电业公司1999年4月7日 “已归省代管,不能安排”为理由来打发我们。我们多年来一直追问原因、维权,他们一直将文件资料隐藏,拒不执行当年的分配政策及《趸售县供电公司企业代管协议》中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我们屡次要求平度电业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平度市供电公司)提供1999年接收我们的报到材料,他们拒不出示,我们的介绍信等资料,一直保存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平度市供电公司档案室。后来在平度市政府的帮助下,作为央企且有“省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称号的平度电业公司(现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平度市供电公司)竟然以档案不存在为由,反而“舍近求远”将保存于平度人事局的存根复印给我们。(详见附件1)
一、维权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社厅教委关于做好1998年全省大中专学校就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发<1998>15号)规定,对各类事业单位及会融、保险、邮电、电力等就业热点部门需要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直接派遣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不足的再通过考试择优选用。在就业计划下达前没有落实单位的优秀毕业生,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指令性计划分配到市地或省直、中央驻鲁单位,市地要妥善安置,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毕业生要服从分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1999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作的通加》(政发<1999>48号)规定,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以向需求毕业生的部门和单位下达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安置计划,有关部门、单位要按计划接收,将其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青岛市1998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青人字<1998>43号)规定,在就业计划下达前没有落实单位的优秀毕业生,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指令性计划分配到各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市直单位及中央、省驻青单位,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毕业生要服从分配。
《平度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199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平政办发<1999>51号)规定,省、青岛市驻平协管单位接收国家计划内的毕业生,按照“行业保专业、我市包生源”的原则,要主动优先接收国家计划内对口专业毕业生,在国家计划内对口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单位未落实前,各行业双管部门原则不得录用和聘用其他人员。
2、1999年由山东电力的《趸售县供电公司企业代管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
第三章 代管方(山东电力集团)的权力与义务
第十八条 代管方的义务
3 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大中专毕业生和部队转业、退伍军人”及此办法的附件:
三、甲方(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的职责与责任 甲方的主要责任有:
④丙方(电业公司)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大中专毕业生和部队转业退伍军人。
⑤甲方负责指导丙方下岗职工再就业安置工作,不得推向社会。”
二、对国网平度供电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见附件3)提出异议:
1、《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 国网平度供电公司肯定了我们是由人事局分配至“电业公司”的,为何在后面的“我公司提出如下意见”中又篡改为“电业系统”?难道电业公司就是电业系统?后附我们的干部介绍信复印件足以证明是电业公司,他们这分明是在掩耳盗铃,难以自圆其说。
2、《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电业公司将其分配至行业管理单位线路器材厂(市属集体企业)”这一条,所谓的行业管理单位是什么概念?为什么平度市电业公司多年来一直否认和平度市线路器材厂有任何关系?1999年4月7日后,平度电业公司是归省代管,平度电业公司也不是行政职能单位(见附件7),是没有行政职能权的,有什么权利向独立经营的市属企业分配大中专毕业生?
三、对山东电力的复核意见提出异议:
1、2018年4月8日山东电力公司给出的答复:“一、条款“竟然是:平度市人事局无权向平度市电业公司直接派遣人员。山东电力公司在此条款中强调“国家经贸委1999年5月下发的《趸售县供电公司企业代管协议》,其中第九条人事和劳动管理明确规定:“县供电企业的调入和录用人员,须经省电力公司审核批准。”(见附件4)
首先:这一条说明当时山东电力只是具有审核批准权。1999年,平度电业公司为何不把我们这几名由平度市人事局派遣到电业公司的人员上报山东电力公司,让山东省电力公司行事自己的“审核批准权”?当年,属于我们就业到平度电业公司的名额去哪儿了?
其次:作为央企的山东电力在此复核中为何不履行《趸售县供电公司企业代管协议》中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此代管协议中明确规定:“第三章 代管方(山东电力集团)的权力与义务第十八条 代管方的义务 3 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大中专毕业生和部队转业、退伍军人”及此办法的附件:三、甲方(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的职责与责任 甲方的主要责任有:④丙方(电业公司)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大中专毕业生和部队转业退伍军人。⑤甲方负责指导丙方下岗职工再就业安置工作,不得推向社会。”(此附件平度电业公司、山东电力均有)。可是,我们看到的是作为央企的山东电力公司的不承担社会责任,地方供电公司违反规定,他不追查原因,反而将错就错,继续袒护地方供电公司。山东电力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我们这几名学生的利益。
2、“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平度市电业公司根据平度市人事局指令性安置计划,可以把就业安置计划分解到所属各企业,有权将你等6人分配至行业管理单位原线路器材厂。” (见附件4)。这一段答复意见中体现了山东电力分明在对《趸售县供电企业代管办法》断章取义,为自己不履行义务而遮掩事实。
首先:《趸售县供电企业代管办法》明确规定,1999年4月7日,县供电企业实行政企分开,由县(市、区)经贸委行使政府电力管理职能。既然平度电业公司已无行政职能权,只是山东电力公司的一个分公司,所以根本没有人事分配的权利将我们分配到平度市线材厂这个市属企业,当时平度市政府的分配文件是:“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就业,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专业和需求情况,指令性派遣到各用人单位。”已明确到用人单位工作,而非行业管理单位。
其次:2012年8月20日,平度市供电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圣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反映问题信访的答复意见》中,明确表明青岛圣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是市属集体企业,独立法人,不属于平度市供电公司企业(见附件6)。既然平度市电业公司一直以来与平度市线材厂没有关系,当年就没有权利将我们向线材厂分配,线材厂140多名职工中,只有我们这几名学生是人事局指令性分配到平度电业公司工作的,并且当时的实际情况青岛圣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是属于非正常关闭,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青岛圣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全厂140多名职工按照所谓的“自愿提出辞职申请”离厂,领导们这是正常的吗?这么多年,我们一直维权至今。
3、“你们并未与原平度市电业公司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且与平度市电业公司职工从事不同工种岗位。” (见附件4)。这一条,不是我们不与电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电业公司不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当时是平度市政府政策分配的,当时电业公司也接收我们的报到材料,应该和我们签合同。但是,他们违反国家政策,以欺骗手段违规将我们安排到了线材厂,这是一种什么行为?
尊敬的领导:
1、以文件《趸售县供电企业代管办法》为依据,可以推翻平度电业公司和国网青岛供电公司的一切答复。此文件明确规定: (1)1999年4月7日,电业公司已无行政职能权,根本无权向属于“市属企业”的平度线路器材厂分配大中专毕业生。1999年,平度电业公司根本没有权利向平度线路器材安排我们,这是一个骗局,我们想问,属于我们的电业公司编制我们没享受到,那编制哪儿去了呢? (2)作为代管方的山东电力集团有义务执行代管办法的条款: 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大中专毕业生和部队转业、退伍军人”。 2、以《平度市政府人事局出具的信访答复意见书》为依据,推翻了《山东电力的信访答复意见》中“平度市人事局无权向平度市电业公司直接派遣人员”的结论。 作为新时期下的平度电业公司(现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平度市供电公司)及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只字不提《趸售县供电企业代管办法》不本着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为老百姓办事实,拒不落实当年平度市政府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政策,无视国家政策,严重侵害我们的权益。
山东电力公司得有多强势呀,直接就可以否定政府政策,这是谁赋予山东电力公司这么大的权力?政府的派遣令是一纸空文吗?平度政府的人事局的人事派遣单是符合当年分配政策的,因为1999年,《趸售县供电公司企业代管协议》中规定,当时县供电企业的一切资产均是地方政府,山东电力只是代管方。《趸售县供电公司企业代管协议》是1999年4月签订的,我们是1999年8月分配的,时间上是有先后顺序的。如果平度人事局无权派遣,当年平度市电业公司当时为什么不提出来?为什么不拒绝接收我们?平度市电业公司不是行政单位,有何权力把我们分到一个不属于他们的企业中?
在我们多年维权的过程中,电力始终在强调他们的权力范围,一概不谈《趸售县供电公司企业代管协议》中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我们也多次让他们出示1999年签订的《趸售县供电公司企业代管协议》,电力概不出示。我们有《趸售县供电公司企业代管协议》文件为依据,我们就应该到平度电业公司上班。
现在作为平民小老百姓的我们,应该谁?找政府,政府说电力是企业,不是行政单位,不好干涉。找电力,电力又把我们推向政府。我们到底应该找谁?2018年4月,我们又给山东省省长写了一封信,得到的还是山东省电力“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书”。 (见附件5)我们投诉的对象是山东电力。老是让山东电力给我们答复,这是正常、合理的吗?
看看我们的分配资料,有政策,有《趸售县供电公司企业代管协议》文件为依据,我们应该到哪里上班?下一步我们应该再到哪里继续维权,请领导给指一条路吧!!!
今天,在习近平书记为中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非常注重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书记曾说:”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既有新动向,也有老难题,但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听从党和政府的安排。向领导们反映真实情况,请领导对我们的事情进行调查,也充分相信领导们能帮我们解决困难,帮我们解决以下诉求: 1、让我们享受到1999年的分配政策,回到平度供电公司工作,有正式编制。
2、补偿自1999年8月至今与平度供电公司职工同工同酬的劳动补偿及精神补偿。
请领导们理解我们的不易!请领导帮我们恢复工作!
附件:
1、 赵君男、辛连合、姜美红、孙京明、任元森、姜巧1999年平度市人事局出具的分配资料 2、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姜美红网上信访事项的回复意见》;
3、 国网平度供电公司《关于赵君男等反映问题的回复》
4、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复印件一份;
5、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书》
6、《关于青岛圣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反映问题信访的答复意见》
7、平度市供电公司不是行政机关的信访回复
附件1、赵君男、辛连合、姜美红、孙京明、任元森、姜巧1999年平度市人事局出具的分配资料
平度市电业公司不执行1999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政策,采用虚假安置的举报
平度市电业公司不执行1999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政策,采用虚假安置的举报
平度市电业公司不执行1999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政策,采用虚假安置的举报
平度市电业公司不执行1999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政策,采用虚假安置的举报
平度市电业公司不执行1999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政策,采用虚假安置的举报
平度市电业公司不执行1999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政策,采用虚假安置的举报
附件2、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姜美红网上信访事项的回复意见》;
附件2、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姜美红网上信访事项的回复意见》;
附件2、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姜美红网上信访事项的回复意见》;
附件3:《关于赵君男等反映问题的回复》
附件3:《关于赵君男等反映问题的回复》
附件3:《关于赵君男等反映问题的回复》
附件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
附件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
附件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
附件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
附件5、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书》
附件5、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书》
附件6:《关于青岛圣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反映问题信访的答复意见》
附件6:《关于青岛圣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反映问题信访的答复意见》
附件6:《关于青岛圣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反映问题信访的答复意见》
附件6:《关于青岛圣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反映问题信访的答复意见》
附件7、平度市供电公司不是行政机关的信访回复
7、平度市供电公司不是行政机关的信访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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