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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随着住宅小区的不断开发,金色荔园、慧泽苑二三期、苹果塞威仕三期、清华园、圣水山庄、三龙福临三期等多个新建小区的居民陆续要求供热。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具备供热条件的新建小区要实施供热,需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区总户数的60%。
为提前掌握详细数据,市公用事业管理处提前着手,要求开发单位抓紧统计各小区居民申请用热情况,根据统计结果确定是否实施供热。统计用热情况的同时,市公用事业管理处要求小区开发单位提前与供热公司进行对接,抓紧签订供用热协议。经过多方努力,以上小区采暖率均达60%,供暖协议签订并缴费后,在正常情况下今冬都能顺利实施供热,但由于热源建设原因,个别小区可能会延迟供热时间,请居民谅解,实际晚供天数的费用将予以退还。
对福泰小区、生资公司家属院、粮食局建筑公司等以前一直未实施集中供热的老小区进行了供热改造,2012年冬季将实施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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