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镇(街道)行政区划的实施意见 (2012年12月11日)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度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青政字〔2012〕105号)的要求,为平稳顺利实施好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加快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推动平度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富民强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青岛市关于新型城镇化及镇(街道)规模调整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抢抓青岛实施全域统筹、加快北部区域崛起等重大发展机遇,积极稳妥地推进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优化镇(街道)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根本性转变,为打造青烟潍联接地区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本着提升辐射力和壮大集聚力、空间拓展与功能提升、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三个协调统一”和着力推进中心城区发展与小城镇发展、三大板块发展与山区农区发展、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个同步”的原则,合理布局发展空间和资源要素,形成 “中心城区—重点中心镇—特色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的城镇化体系。具体遵循: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合并后镇(街道)的幅员、人口规模适度,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因地制宜,整体合并。坚持整建制撤并,从地理条件、管理幅度、历史沿革、群众接受程度、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等方面综合考虑。 (三)突出重点,增强功能。以中心城区和重点中心镇为基础,撤并现有规模较小、经济基础较弱、发展条件较差的镇,调大调强中心城区、中心镇,增强其聚集功能和辐射效应。 三、调整方案 我市现有29个镇(街道),其中25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调整后,全市辖17个镇(街道),其中12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镇(街道)平均人口由4.7万人增加到8.1万人;城区面积由252平方公里增加到719.9平方公里,人口由25.9万人增加到44.7万人。具体调整方案是: (一)设立凤台街道办事处。将香店街道办事处胶平路、天柱、现河3个社区居委会,小窑、苇村、杜家疃、何家楼、小官庄、战家疃、小刘家疃、东潘家疃、西潘家疃、小李家疃、大窑、苇园、河崖、中万家、臧家疃、南于家、关家庙头、东崔家疃等18个行政村和同和街道办事处兰前、李官庄、黄家道口、小洪沟等4个行政村划归凤台街道办事处管辖,办事处机关驻阳光大道。 (二)撤销麻兰镇、张戈庄镇、香店街道办事处。以原麻兰镇、张戈庄镇、香店街道办事处(除已划归凤台街道办事处管辖的3个社区居委会和18个行政村)行政区域设立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将城关街道办事处的大李家疃、吴家疃、小十里堡等3个社区居委会、河头村1个行政村划归白沙河街道办事处管辖。办事处机关驻沙河路18号。 (三)撤销城关街道办事处、崔召镇,以原城关街道办事处(除已划归白沙河街道办事处管辖的3个社区居委会和1个行政村)、崔召镇行政区域设立东阁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人民路。 (四)将白埠镇的任家庄、孙家疃、新华里、北华里、老胡家、姜家庄、院前王疃、陈家屋子、西林家庄、牛戈庄、任家屯、中华里、西华里、卢家庄、西王家庄、北高家庄、南王家庄、大罗家、耿家集、兴华里、东华里、西史家、付家疃、王家坡子、李家埠子、胡铁家、寨里屯、南华里、匙刘家、东邢家、圈里胡家、李家庄、西邢家、振华里、史同庄、黄土岭、西郭家庄、刘家口、刘古路、付家庄、西孙家庄、西侯家庄、东史家、大庙庄、吴家庄、后五甲、东三甲、西李戈庄、东侯家庄、南高家庄、东埠等51个行政村和李园街道办事处的梁家疃、孙家窑、邵家疃、杨家疃、张疃、艾家疃等6个行政村划归同和街道办事处管辖。 (五)撤销李园街道办事处、门村镇,以原李园街道办事处(除已划归同和街道办事处管辖的6个行政村)、门村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李园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人民路217号。 (六)撤销崔家集镇、白埠镇,以原崔家集镇、白埠镇(除已划归同和街道办事处管辖的51个行政村)行政区域设立新的崔家集镇。镇政府驻原崔家集镇政府驻地。 (七)撤销南村镇、郭庄镇、兰底镇,以原南村镇、郭庄镇、兰底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南村镇。镇政府驻原南村镇政府驻地。 (八)撤销田庄镇、张舍镇,以原田庄镇、张舍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田庄镇。镇政府驻原田庄镇政府驻地。 (九)撤销蓼兰镇、万家镇,以原蓼兰镇、万家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蓼兰镇。镇政府驻原蓼兰镇政府驻地。 (十)撤销明村镇、马戈庄镇,以原明村镇、马戈庄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明村镇。镇政府驻原明村镇政府驻地。 (十一)撤销大泽山镇、长乐镇,以原大泽山镇、长乐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大泽山镇。镇政府驻原大泽山镇政府驻地。 (十二)撤销旧店镇、祝沟镇、大田镇,以原旧店镇、祝沟镇、大田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旧店镇。镇政府驻原旧店镇政府驻地。 (十三)保留店子镇。 (十四)保留云山镇。 (十五)保留古岘镇。 (十六)保留仁兆镇。 (十七)保留新河镇。根据鲁政函民字〔2012〕15号批复,作为我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试点的灰埠镇和新河镇合并工作已于2012年10月先行完成。 四、相关政策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①区划调整后的镇(街道)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数,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根据《山东省乡镇分类办法和机构编制核定标准》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报告上级部门批复后统筹安排。②被合并镇驻地设立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所需人员从被合并镇现有在编工作人员中统一调配。③区划调整后,镇(街道)财政所先行合并,其他镇属机构、人员暂时不合并,在原址办公。④工商、税务、公安、司法、法庭、公路、交通、国土、供电、金融、文教卫生、邮政通讯、广播电视等市直部门在被合并镇设立的派出(分支)机构予以保留,暂不撤并。⑤原香店街道38个村(居)、原城关街道4个村(居)现为市经济开发区管辖区域,管理体制暂保持不变。 (二)人员安排及待遇。①镇级干部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委统一调配。②被合并镇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工全部纳入新设立镇(街道)管理,原编制性质、待遇保持不变。③新设立的镇(街道)要立足长远,根据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和产业特点,按照内部消化、重心下移的原则,逐步选派干部充实到社区和功能园区工作。④被合并镇离退休人员,由所属的新设立镇(街道)接收。⑤被合并镇的“两代表一委员”,根据青岛市镇(街道)区划调整有关规定依法办理。⑥白埠镇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新同和街道管理,学校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分别纳入新同和街道、新崔家集镇管理。 (三)国有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清查被合并镇财政、财务和资产情况,理清账目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财务审计后,逐项登记造册,并形成移交明细。对涉及到国有集体资产经济合同、股份、债权债务等整体划转新设立的镇(街道);白埠镇国有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等和白埠镇51个行政村(2001年区划调整前原白埠镇)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等整体划转新同和街道,白埠镇36个行政村(2001年区划调整前原中庄镇)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等整体划转新崔家集镇。新设立的镇(街道)挂牌前,被合并镇及合并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一律上交到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销毁并重新刻制新印章;镇(街道)属单位公章由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回收,换发新印章。 (四)社会保障及生产经营。城建、水利、供电、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做好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服务移交衔接工作;人社、教体、卫生等部门统筹安排好学区调整、社保接续、医疗保障等民生服务事项,坚持标准高的不降低,标准低的要提高,并逐步拉平的原则,保证群众就业充分、收入稳定、生活水平提高。公安、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居民身份证、户籍、注册登记等各种证照变更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和有关经营活动不受区划调整的影响。 (五)综合考核和规划建设。坚持考核目标不降低、考核标准不降低,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不受区划调整的影响,区划调整后原考核体制不变。新设立的镇(街道)根据实际做好镇域总体规划、产业发展、新型农村社区等规划调整工作。 五、实施步骤 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12月5日—9日)。在前期对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深入调研,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工作体制机制,成立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关于调整镇(街道)行政区划的实施意见,机构编制、人事安排意见,关于当前及行政区划调整期间严肃纪律的通知等文件。 (二)部署实施阶段(12月10日—25日)。①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镇(街道)行政区划有关情况;②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关于调整镇(街道)行政区划的实施意见,部署区划调整工作;③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调整镇(街道)行政区划有关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有关决定;④召开全市副市级以上老干部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并听取意见;⑤召开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并听取意见;⑥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各镇(街道)领导班子组成人选。⑦召开全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任务要求,全面实施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⑧扎实做好领导班子组建、财产清理、工作交接、人员安置等各项工作,确保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三)总结上报阶段(12月26日—31日)。对调整镇(街道)行政区划工作进行总结,并向青岛市报告;妥善处理好区划调整的各项后续工作。 六、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设立平度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王中、杨钊贤同志任组长,郭萍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市级有关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为确保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对合并后的镇(街道)实施市级领导包镇(街道)指导,督促指导新班子积极高效开展工作,抓好人财物划转、印章回收、挂牌运转等关键环节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项工作组: 1、办公室:负责行政区划调整的综合协调、文稿起草、会务服务和日常联络工作。 2、机构人事组:负责机构编制、干部调配、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工作。 3、人大政协组:负责人大、政协过渡调并工作,协调配合人民武装部调并工作。 4、行政区划组:负责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具体工作。 5、财经资产组:负责财税政策调整对接、资产转移、债务清理、公用事业衔接等工作。 6、监督检查组:负责制定行政区划调整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等有关规定,并严格监督执行;负责区划调整中的审计工作。 7、政法维稳组:负责行政区划调整期间社会稳定、信访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 8、宣传舆论组:负责行政区划调整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要周密部署安排,统一指挥调度。市级包镇(街道)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各镇(街道)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密切配合,上下协同,积极主动,精心组织实施行政区划、机构人事、人大政协、财税调整、资产交接、监督检查、政法维稳、宣传舆论等方案和预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广泛深入、充分有效地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增强干部群众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认同感和对合并后镇(街道)的归属感。广大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尽心尽力干好本职工作,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三)严明各项纪律。严肃政治纪律,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调动人员;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突击花钱,严禁私分、转移或变卖公共财产;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消极怠工、推诿扯皮,保证日常工作有序运转,保障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严肃廉政纪律,严禁突击发放奖金、补贴、纪念品等,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对违纪违规者,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妥善处理涉及区划调整的信访、上访。行政区划调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分片包干、层层落实的办法,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重点部位控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大力发展镇域经济。以区划调整为契机,准确把握发展的新机遇,科学谋划下步发展的新思路、新目标、新任务,确保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工作思想不放松、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持续不断扎实推进。 (六)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严肃新闻宣传纪律,严格按照统一宣传口径发布相关信息。切实加强网上信息的管控与处理,确保网上舆情平稳有序。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正确舆论导向,为区划调整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本实施意见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1、平度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平度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名单 3、平度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期间市级领导包镇(街道)指导名单 附件1 平度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中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钊贤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郭 萍 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 副 组 长:王学海 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张 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 牛润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姜乃鹏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虎成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孙秀平 市委常委、市人武部政委 姜文慎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于乃江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群众工作部部长 庄金杰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毛军响 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刘 波 市政府副市长 陈永奎 市法院院长 张钦利 市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邓乾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永衡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保密办主任 孙 刚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孙德光 市民政局局长 李景军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群众工作部常务副部长、市信访局局长 倪 平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鹏飞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作柱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永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 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何洪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广东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汤龙文 市公安局局长 王欣玉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史洪杰 市财政局局长 刘金文 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局长 赵建波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薛 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綦 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中心主任 张炳卫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孙德良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建军 市规划管理处主任 黄 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葛学斋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路英彬 市委办副主任、农工办主任 张娴君 市农业局局长 侯景波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马元洪 市农机局局长 肖洪亮 市水利水产局局长 徐 君 市商务局局长 王永佐 市卫生局局长 张忠文 市审计局局长 兰彬良 市统计局局长 宋 涛 市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徐明堂 市档案局局长 苗福涛 市司法局局长 宋曙光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刘晓东 市工商局局长 王清祥 市质监局局长 王恩海 市国税局局长 马政瑞 市地税局局长 陈付仁 市人民银行行长 桑学清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乃乐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邓瑞强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周 军 市邮政局局长 附件2 平度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毛军响 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邓乾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永衡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保密办主任 孙德光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李华强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吕 强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辛俊杰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人 于文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人 官贤政 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孙永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机构人事组 组 长:庄金杰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张作柱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永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刘 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崔春德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窦学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培驹 市委编制办公室副主任 辛俊杰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高永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人大政协组 组 长:郭 萍 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孙秀平 市委常委、市人武部政委 庄金杰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陈 颖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守太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高永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兆吉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 杰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福金 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柴洪波 市人武部副部长 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高永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行政区划组 组 长:刘 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德光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伟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笑丽 市纪委第二纪工委副书记、市监察局第二监察室副主任(派驻民政局) 杨春和 市民政局地名办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孙德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财经资产组 组 长:牛润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史洪杰 市财政局局长 赵建波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孙德光 市民政局局长 孙德良 市教体局局长 王永佐 市卫生局局长 高 斌 市公安局政委 张忠文 市审计局局长 兰彬良 市统计局局长 刘晓东 市工商局局长 王清祥 市质监局局长 王恩海 市国税局局长 马政瑞 市地税局局长 陈付仁 市人民银行行长 于永芳 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刘 峰 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史洪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监督检查组 组 长:李虎成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欣玉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张忠文 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郝建光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学锋 市财政局副局长 贾海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冯玉敏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 孙富强 市审计局副局长 窦晓伟 市纪委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王欣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政法维稳组 组 长:于乃江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群众工作部 部长 副组长:汤龙文 市公安局局长 李景军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群众工作部常务副部长、市信访局局长 崔广东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苗福涛 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王安平 市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市信访局副局长 吕宏伟 市法院纪检组长 郝振成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杜林德 市公安局副局长 雍延明 市综治办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崔广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宣传舆论组 组 长:姜乃鹏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何洪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车玉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艾 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薛 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綦 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中心主任 孙洪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何洪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期间市级领导 包镇(街道)指导名单 同和街道办事处 郭 萍 大泽山镇 王学海 白沙河街道办事处 张 健 明村镇 牛润之 东阁街道办事处 姜乃鹏 南村镇 李虎成 田庄镇 孙秀平 新河镇 姜文慎 旧店镇 于乃江 李园街道办事处 庄金杰 云山镇 窦利群 古岘镇 王存贵 蓼兰镇 陈 颖 仁兆镇 朱 江 店子镇 李玉海 崔家集镇 刘 波 凤台街道办事处 刘玉明 〔此件发至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
中共平度市委办公室 2012年1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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