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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常德日报》曾刊登过一篇题为《夜宿农家》的新闻特写,说的是时任湖南省常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的彭晋镛,不给县、乡领导打招呼,轻车简从深入乡村调查研究,而且不住宾馆,夜宿农家。没想到故事的主人公彭晋镛日后东窗事发,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夜宿农家》也因此成为笑料。
这个案例后来多次被用做高中政治测试题的素材,由此引申出的标准答案是“认识了现象不等于认识了本质”。抛开其哲学内涵不谈,这个真实的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夜宿农家的官员未必是一名好官员。《夜宿农家》一文的作者——《常德日报》记者胡德桂后来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了一篇道歉文章,他说自己“被彭晋镛耍了一回”,并提醒新闻同行“一定要警惕官员作秀”。
重提这件陈年旧事,是因为看了昨日《重庆晚报》刊发的一则消息:今年1月初,重庆市潼南县启动“三千干部大走访活动”,为防止走访活动流于形式,县委县政府明确规定:走访干部必须夜宿农家。
苦,自然是体察民情的好办法。但“必须夜宿农家”就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这本身不就是流于形式吗?以此来“防止走访活动流于形式”,其效果只怕是南辕北辙。
我理解“夜宿农家”的主要目的是想听农民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所以对话的氛围很重要。当“夜宿农家”成为一种硬性规定时,它就变成了对话双方的一种压力——对走访干部而言,“夜宿农家”是为完成任务不得已而为之,并非真心所愿,难免成为走过场;对“被夜宿”的村民而言,走访干部住到自己家里来,多半出于村里的事先安排,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乡村干部也早有交代。在这种双方配合完成“规定动作”的紧张气氛中,很难指望村民会敞开心扉子说真话。
正常状态下的“夜宿农家”应该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情——干部到村民家走访,宾主言谈甚欢,天色已晚而双方意犹未尽,主人盛情留宿,相约来日再叙……其实,比走访干部晚上睡在哪儿更重要的是,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营造农民敢说真话的制度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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