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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阁街道从财政出资二百余万元,对辖区经济较弱的69个村庄实行财政扶持,并在对象确定、范围限制、扶持程序三方面严格把关,发挥好扶持资金的积极效用,确保实事办好。
扶持对象确定。将扶持对象确定为近两年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10万元且在帐资金低于10万元的村庄。根据扶持村庄常住人口规模大小分为三个层次,确定扶持资金标准。
扶持范围限制。扶持资金只能用于村庄基层正常运转、办公设施投入及维修、长远规划和发展的前期基础性投入、急需解决的涉及民生的水电等公共性投入,以及街道核批的其他项目。
严格扶持程序。年初由村按“一定两议三监督”程序确定所立项目预算金额,每个建设项目必须履行工程公开招投标程序、签订《东阁街道合同签订审批表》,报街道审批通过并签订《施工合同》后,方可施工。街道核出专项资金开支额度、专户核算,经街道安排专门场所和人员验收合格后,资金数额方予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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