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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是农村土地利用的主体,也是最基本的单位,土地利用是农民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土地利用决策影响着农民的生计状况。时下,在有的地方,农村土地分配不均、人地矛盾突出的问题依然存在,而明村镇王刘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合理,又合法,对土地进行了调整。其做法是:收回全部土地,由村集体重新统一分配。
平度市明村镇王刘村共151户、550人。1991年,王刘村进行了一次土地调整,部分经商、老人等农户因不想耕种,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了其他农户。1999年土地进行延包,以村民的实际耕种亩数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未按照村集体经济成员人数进行平均分配。自2004年以来,人地矛盾突出,新增人口和无地户多次要求进行土地调整。2013年,上级土地部门要求将承包地确权,而王刘村的土地严重不均。
面临严峻的人地矛盾,王刘村从今年8月初开始进行土地全面调整。在做好土地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村“两委”多次召集党员和村民代表开会,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在村民代表的参与下,共同制定土地调整方案,经过多次修改,最终形成了一个合理的《王刘村土地调整方案》,并得到了村民的广泛支持。
万事开头难。王刘村收回所有村集体组织的,包括开荒地在内的土地,由村集体统一分配。村里成立了调地领导小组,实地测量村里的每一个地头、每一方土地。将全村2000余亩地根据地质、水浇、远近分为二级,采用两次抓阄法,其中一级地人均1.9亩,二级地人均1.5亩。剩余50余亩边角零星地和“四荒”地,不适合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则采取叫行发包的形式,其承包费作为村集体收入。如遇到种植大棚、林地、养殖棚等有固定设施且本户要留下的,由调地领导小组集体认定,可以不参与抓阄分同级别的土地,提前留下相应的地块。
在调地过程中,王刘村上下沟通,既争取上级同意,又做好村民工作,从维护村民切身利益出发,让村民们参与其中,合理、合法完成土地调整,让村民满意。全村19名党员积极与村党支部保持一致,带头宣传,共同做好村庄土地调整工作;部分村民由起初的不理解,到后来的支持、主动参与,配合调地领导小组顺利完成土地调整。
镇经管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管站负责政策把关,王刘村的土地调整方案是村民参与制定、完善的,75%以上的村民同意,达到法定标准;同时,经管站专门派驻3名工作人员驻村,在王刘村土地调整过程中,给村民做相关政策解释、程序把关、数据合算等工作,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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