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规必守有纪必执有违必查
———访明村镇党委书记陈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作出的重要决定,作为乡镇党委书记,对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内涵、意义的理解和认识有哪些呢?记者日前采访了明村镇党委书记陈勇。
陈勇表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体现,更是应对反腐败严峻形势、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高度关注、落实中央对全党全国做出庄严承诺的神圣使命。作为乡镇党委,首先靠自觉,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守政治担当,严守党的纪律,坚定不移地抓党风廉政建设,以高标准、硬手段、严制度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精神,在自己的责任区域内履好职、尽到责。
陈勇说,近几年来,明村镇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勇于担当,身体力行做好示范。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努力做到亲自抓,结合镇情实际,通盘进行部署,工作中凡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别人干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远离。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制止提醒。
带好班子,明确责任,建立强力有效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在全镇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办,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上下互动、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对镇纪委工作的指导、支持,理顺了纪委的分工,使镇纪委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两年来,全镇对16起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以行动促成效,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该镇一直把纪律执行为抓手,把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把制度落实为目的。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群众纪律、廉政纪律等做到有规必守、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严格上下班签到、严禁午间饮酒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共采购等制度落实。加强镇村两级党务、政务公开,特别是一些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前谋划,及早介入,村“两委”换届前对各村村务、财务进行了严格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包庇,严纠正。到目前,对发现的20多个村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明村镇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抓学习教育、作风建设和建章立制作为重点,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水平,为实现明村镇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