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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度人社局 于 2016-1-3 08:37 编辑
奥数、国家二级运动员、省级三好学生……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奥赛获奖”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类加分项目。
据悉,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6项鼓励类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加分资格。而对于2015年前获得相关项目证书、证明的高中在校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以上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取消加分后,相关的评优、竞赛等活动仍可正常进行,但不可与高考挂钩。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所获奖项,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此外,鼓励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校艺术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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