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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人员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四市联网试点医院
住院可即时报销医疗费
今年9月1日起,济南、青岛、淄博、潍坊开通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住院医疗费业务,我市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或异地安置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四市联网试点医院住院的,可直接在医院通过异地就医系统即时报销医疗费。
目前,济南试点医院有省立医院、齐鲁医院等24家医院;潍坊试点医院有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中医院等5家医院;淄博的试点医院有淄博万杰肿瘤医院、淄博宝华中医医院等5家医院。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要转诊到上述医院的,要先经我市有转诊资质医院办理异地转诊审批手续,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手续。因我省尚未实现省级医保统筹,各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政策不完全一致,参保患者在异地就医结算的医疗费须按当地政策结算。参保患者不办理异地联网结算手续的,仍按原办法回参保地报销医疗费。已办理异地安置和工作长期驻外在济南、潍坊、淄博的参保人,只需电话告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本人社保编号进行备案,即可实行异地即时结报。 (吕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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