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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度法院店子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三名子女因不赡养母亲而被处以15天司法拘留,并分别罚款1000元。
国老太,91岁,平度大泽山镇某村人。老人说,她生育了3个儿子和5个女儿。丈夫去世时,小儿子陈某政只有三岁。含辛茹苦将八个孩子抚养成人,老人没有想到,从2014年以来,七个子女(大儿子已去世)相互攀比,不尽赡养义务。
“年龄越来越大,老太太年迈体弱,逐渐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办案法官说,2015年7月,国老太将子女们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经法庭调解达成协议,自8月1日起,七个子女轮流赡养。然而,短短几个月后,七名子女又因两间老房发生争执,小儿子陈某政与他的妻子将母亲带到店子法庭大厅,然后扬长而去。
“了解清楚情况后,法庭干警立即驱车找陈某政夫妻,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他们将老人接回家。当天下午,陈某政将老人接回。”办案法官说,然而,在第二天上午,国老太的小儿子陈某政、四女儿陈某平、五女儿陈某香再次将老人带到店子法庭后准备离开,法庭干警立刻将三人拦住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他们将母亲接回家,但三人不但不听从规劝,还在法庭大吵大闹,厮打法庭干警。随后,法庭先将老人送回家中妥善安置,然后对陈某政、陈某平、陈某香作出司法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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