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一中
教师退出机制今年全面实施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
其实,在各试点地区已经出台了相应的办法政策。以山东为例,山东将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求中小学教师在每5年的一个学期内,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要求的,将暂缓教师资格注册。
五年一注册,那么,究竟是如何做的呢?教育部2013年下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其中有一些操作层面的要求,相信能够给大家一个比较直观的认知。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对于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首次注册的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定期注册,老师们还有这些疑惑
担心一:不合格教师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教师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但具体内容各不相同,标准也需要因地因校而异。”有专家指出。
有的学校则把参加课题研究、发表论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标准。还有些学校因为缺乏具体标准,年度考核只是走走过场,从未出现过考核不合格现象,没有真正发挥激励和甄别的作用。
担心二:清退教师谁说了算,行政力量会不会成为主导?
如果教师在进行定期注册时,由行政领导评价、决定教师是否可以继续注册,那么,教师定期注册制就可能成为领导“治理”教师的一种手段,那些平时“不听话”,批评学校、教育部门的教师,就很可能通不过注册而被“自然”淘汰。
担心三:注册会不会成为“走过场”,又给老师加负担?
济南市的张老师则提出了一点自己的建议——学习的内容与形式应该脱繁就简,更有针对性,更加人性化。同时,在继续教育学习的考核上,应侧重学习过程的考查和教师实际运用能力提升的考核,考核的内容应该多元化,形式也应该多元化。
不过,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定期注册制度推动比较顺利,因为标准很简洁,不能让老师感觉很麻烦。但是底线很清楚,只要师德上有偏差的老师定期注册时一律“一票否决”,教师每年的工作量必须保证,应该参加的专业素质的培训时间要有要求。
担心四:不合格的教师退出后怎么办,配套机制能否完善?
“不合格教师退出之后,应该通过培训转岗、离职。对转岗教师而言,离开不适合的岗位,换一种人生,也未必是坏事,还有可能是新机遇。”有老师这样看待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