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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购买公车挂在职工个人名下 平度城管大队被通报
近日,山东省纪委通报8起违规购买配备使用公车典型问题,分别是:
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周燕明违规购买使用超标公车问题。2011年6月,时任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周燕明,安排他人以企业名义购买别克君越轿车1辆(单价28.79万元、排气量2.0T)作为其公务用车,并用支付会议费、餐费和招待费名义偿还企业垫付车款及税费32.24万元。2012年2月至2015年5月,周燕明到省人大任职后,继续使用该车。省纪委给予周燕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发跃违规配备使用超标公车问题。2006年1月,时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里能分局局长李发跃,将下属企业购买的奥迪A6L轿车1辆(单价42.77万元、排气量2.4L)作为其公务用车。2009年5月,李发跃到省人防办任职后,继续使用该车。2010年5月至2015年10月,在省人防办已为其配备公务用车情况下,李发跃仍继续使用该奥迪A6L轿车用于公务活动,车辆保险费1.51万元在省人防办下属企业报销。省纪委给予李发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个人退缴车辆资产损耗及保险费18.36万元。
原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宋瑞乾违规使用超标公车等问题。2013年2月,宋瑞乾个人决定由下属行业协会购买别克轿车1辆(单价26.7万元、排气量2.0T)作为其公务用车,使用至2014年3月。另外,宋瑞乾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决定下属行业协会大额资金使用。省纪委给予宋瑞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李建铁,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徐建明违规购买使用公车等问题。2013年4月,李建铁、徐建明在已经配备公务用车的情况下,安排以学院职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大众帕萨特轿车(单价23.08万元,排气量1.8T)和大众朗逸轿车(单价13.89万元,排气量1.4T)各1辆作为二人公务用车,并以虚列租车费形式支付购车首付款和贷款。另外,李建铁、徐建明还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省纪委给予李建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徐建明党内警告处分。
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北郊镇党委书记卢永财违规使用超标公车、在公车专项整治活动中上报虚假信息问题。2011年11月至2016年2月,卢永财一直将该镇2011年1月违规购买迈腾轿车1辆(单价24万元,排气量2.0)作为个人公务用车。2015年9月,周村区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回头看”,卢永财明知该车为超标车辆,仍安排工作人员上报虚假信息并继续使用。淄博市纪委给予卢永财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取消其正科级待遇,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违规借用、购买使用车辆问题。2011年12月至2015年7月,该所违规向企业借用1辆商务车用于公务,并由企业承担车辆相关费用。2012年3月,该所未经审批购买别克君威轿车1辆(单价18.1万元,排气量2.0)作为公务用车。烟台市纪委给予该所党委书记、所长韩世波党内警告处分。
平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违规购买公车问题。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该大队未履行审批程序擅自购买5辆面包车,挂在本单位职工个人名下,用于城管执法公务。购车费用由当时主持工作的副大队长董云寿,联系相关单位以其他名义单据入账报销12万元,并安排本单位虚开发票报销9.84万元。平度市纪委给予董云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齐河县畜牧兽医局党总支书记、局长王宗财违规借用服务监管对象车辆等问题。2013年10月至2016年1月,王宗财违规借用服务监管对象车辆,相关费用1.29万元在局机关财务报销。此外,王宗财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问题。齐河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宗财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日常监管,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严禁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车,严禁向企业、下属单位摊派款项购车,严禁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禁公款报销私家车费用,严禁将公车落户个人名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公车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肃问责追究,对“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敬畏纪律、严守规定、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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