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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警在执勤的过程中,遇到两位“奇葩”司机,一位司机不仅改装、伪造交强险保单,而且还有110项违法记录;还有一位司机刚刚拿到驾照不足一月,就因为酒驾被注销……
保单造假还有110项违法记录
12月6日上午11时,李沧交警大队李村中队民警,在峰山路少山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改装白色宝来鲁GD92××沿少山路西向东行驶,民警根据执勤经验感觉这辆车可能有问题,随即上前示意车主将车靠边停下,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驾驶员支支吾吾并且无法出具有效证件,民警发现该车也未黏贴保险标志。
经民警核实,该车年审至2013年12月31日,民警按照规定立即扣留了机动车并告知当事人携带交强险保单到中队进行处理,当事人第二天下午到中队拿出一份太平洋交强险保单,民警发现保险单核保人为客服11、制单人为客服11、经办人为电子商务部,怀疑该保单真伪性,经民警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客服核实该交强险编号为2015保险编号,确定伪造交强险保单,民警当场对其当事人进行双倍交强险保费的处罚。
另外,民警经过调查,还发现该车网上登记有110项违法、84分记录、122000元罚款……目前,交警部门正在进行进一步处理。
拿驾照不足一月就被注销
12月7日晚,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胶州收费站设岗开展常规夜查。22时许,管某驾驶车牌号为鲁B7P16C的小型轿车,驶出收费站时接受民警检查。经酒精测试仪呼吸检测,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mg/100m,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民警查验其驾驶证时发现,管某竟然还在实习期,而且是11月9日刚拿到的驾照,还不到一个月就因酒后驾驶被查获。当民警告知其实习期内酒驾一次性记满12分需注销其驾驶证,并重新学习科目一至科目四时,管某显然不敢相信,十分后悔:“重新学习?不能宽容一下吗?真要注销吗?”
12月8日,管某来到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接受违法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其因实习期内酒后驾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注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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