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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民个人向村委会提出宅基用地申请;
2、村委会同意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3、公示无异议,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报镇级政府,镇级政府组织镇村建设中心、国土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对拟同意的申请用地,填写相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审批单加盖镇级政府公章后由当地国土所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4、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其中占用农用地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发放《平度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批准证书》;
5、经批准的宅基地,镇级政府组织国土等相关部门现场放验线并对建成后的房屋进行验收,合格后,经权利人申请,国土所为其上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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