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案微直播#庭审现场:图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3.21”案微直播#庭审现场:图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3.21”案微直播# 公诉人就指控被告人寻衅滋事罪出示第六组证据。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于2014年8月21日 15:01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现在开始出示第六组证据:李X芳家被滋事。立案决定书、受案登记表、报警记录【12P182-184】、证人李X美证言【12P185-191】、证人李X芳证言【12P192-194】、李X芳家监控录像【视听资料】、接受证据材料清单【12P195】。
审:各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王月福:两个监控头确实是我们摘下来的,但是如果说她少了2万元钱,这是她报假案。
李青:我们没拿2万元钱。
刘长伟:没拿2万元钱。
李显光:我没参与。
柴培涛:确实拿过摄象头,我们只在她家平房上,但是没踏入她家院墙半步,没拿她2万元钱。
其余均答:没有异议
审:各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均答:没有。
审:各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均答:没有。
公诉人:上述证据是被害人对其遭受财产损失的陈述,认定的滋事内容以起诉书认定的内容为准。
#“3.21”案微直播# 公诉人就指控被告人寻衅滋事罪出示第七组证据。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于2014年8月21日 15:07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现在开始出示第七组证据:包括勘验笔录、伤情鉴定、价格鉴定、证人证言、户籍证明等9份证据,证实涉案现场、被害人伤情、被损毁财物价值等情况。立案决定书【12P1】、现场勘查笔录、示意图及现场照片【12P2-10】(以多媒体出示现场图及照片)、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2份【12P44-47】、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书2份【12P34-36、41-43】、不予受理通知书2份【12P37、39】。
审:各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荆爱美:有异议。我们的房子是87年盖的,今天在座的谁能把出生证拿出来谁就能证明我盖房子的证据,连父母都不一定能在27年后拿出孩子的出生证,又怎么能要求我拿出盖房子的证明。我没有32米的院墙,我是一栋房子,我也有房屋全景的照片。 金长胜:荆爱美家房屋面积是304平方米,参照市场价格每平方米6000元算应价值180余万元,不能因为房屋被拆了就无法鉴定房屋价格,我认为可以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予以认定。 审:提醒被告人荆爱美发言时不要激动,法庭会给你充分的时间发表意见,也提醒你不要发表攻击性或贬低人格的言论。
审:各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均答:没有。
审:各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均答: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证人崔XX证言【补充材料】、证人孙XX证言【12P11-13】、围档制作安装工程合同【12P16-19】、被害人及证人户籍证明【12P58-63、补充材料】。
审:各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金长胜:首先关于报案记录,公诉人只出示了2次报案记录,实际上应该有7次。荆爱美受到的人身攻击和财产损失不止公诉机关提到的,还包括玻璃被砸、门被拆被偷、家里的古董被偷、电视被偷等等,因此被害人荆爱美认为公诉机关所阐述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不完整的。另外关于房屋的价值鉴定,应给予一个初步的报价,而不是仅评估院墙的价值。最后,涉案被告人应犯有故意毁坏财物罪。代理人的意见同荆爱美的意见。
审:各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均答:没有。
审:各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均答:没有。
#“3.21”案微直播# 公诉人就指控被告人寻衅滋事罪出示第八组证据。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于2014年8月21日 15:23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现在开始出示第八组证据:被告人王月福、李青、柴培涛、李显光、刘长伟的供述,主要证实在王月福指使下多次交叉结伙滋扰、恐吓村民、推倒房屋的情况。被告人王月福供述【3P127-128、146、161、166、168-176】。
审:各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荆爱美:有异议,现在王月福把所有问题都揽在自己身上。我听明白的就是崔连国给他揽的活,结算是他自己结算的。王月福19日去给我拆房子,是派谁去的?
金长胜:荆爱美的报案是达7次以上,应是7次以上的犯罪行为。
审:各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王月福:没有,我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属实。
其余均答:没有。
审:各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均答: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被告人李青的供述【4P31-37、59-67】。
审:各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荆爱美:有异议。李青,那天晚上你们四个过去,车是头朝南放着,我先起来看见有一个人先到我车边,当时我在车上打电话,那个人是谁?
李青:我不知道,我那天喝醉了。
荆爱美:就是你打的我儿。
李青:我是砸过车,但是车里有没有人我不知道,我没看见。
金长胜:没有异议。
审:各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李青:没有。
其余均答:没有。
审:各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李青辩护人:没有。
其余均答: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被告人刘长伟的供述【5P138-142、149-156】、刘长伟辨认笔录3份【5P179-191】。
审:各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荆爱美:没有。
金长胜:没有。
审:各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刘长伟:没有。
其余均答:没有。
审:各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刘长伟辩护人:没有。
其余均答: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被告人李显光的供述【4P139-141、149-156】、李显光辨认笔录【4P181-182】。
审:各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荆爱美:没有。
金长胜:没有。
审:各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李显光:没有。
其余均答:没有。
审:各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李显光辩护人:没有。
其余均答: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被告人柴培涛的供述【5P40-45、61-69】、柴培涛辨认笔录【5P99-109】。
审:各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荆爱美:柴培涛去拉过横幅,他已经听见我在打电话,还上来打了,就是拉横幅的那个人过来打的我。
柴培涛:我没有。我当时眼睛附近被你家的横幅挫伤了,所以我当时光捂着眼去了,没有时间去打人。
审:各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柴培涛:没有。
其余均答:没有。
审:各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柴培涛辩护人:没有。
其余均答: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被告人李显光对此也有过供述,宣读其相关供述。
审:各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荆爱美:那就是李显光上来打了我,就是撕横幅的人打的我,我儿子去追他追不上。
李显光:我没有。
审:各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李显光:没有。
其余均答:没有。
审:各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李显光辩护人:没有。
其余均答: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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