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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监督责任责无旁贷
——访店子镇纪委书记黄晓明
记者: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明确提出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店子镇纪委书记,请谈一下对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认识?
黄晓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作出的重大部署。作为镇纪委来说,落实监督责任更是责无旁贷。
把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把执纪、监督、问责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要求。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廉政建设;以问责管理干部、教育干部、监督干部,规范干部的用权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做到“真兑现”、“硬挂钩”。
记者:请谈一谈咱们镇纪委在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黄晓明:在落实“监督责任”上,店子镇采取“四抓”做好贯彻落实:
抓教育,夯实思想基础。一是逢会必讲廉。凡镇召开的镇村干部会议,镇党政主要领导必定进行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特别是重点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强调反腐倡廉的警钟年年敲,月月敲,天天敲。二是今年以来,我镇制作了30余幅图文并茂的反腐倡廉教育图片,悬挂在镇办公楼大厅及走廊等显眼处,并新上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廉政箴言。三是今年4月8日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到青岛市反腐倡廉基地进行了参观教育,收到较好效果。四是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每月积极组织镇村干部观看《拒腐防变每月一课》VCD片,并写好心得体会。
抓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20余项规章制度,织密“防护网”,筑牢“制度笼”。建立了机关“廉政灶”,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实行派车单制度,杜绝公车私用现象。推进权力公开运行机制,对涉及低保、一事一议奖补等服务事项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安全运行。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项目备案,全程监督确保这些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实施。二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三项规定。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管理,我们年初出台了三项规定,《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两委”换届前原则上冻结村级集体资产处置。规范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有关规定》,详细解读了土地政策,要求村集体不能随意延长或减少承包期限;《关于加强村“两委”公章监督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对使用公章的程序进行了详细界定,特别是对涉及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及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手续。
抓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抓好镇村干部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按照细化、量化、经常化的原则,加强机关精细化管理,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党政办、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每月对机关干部、各村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注重过程考核,把平时考核和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在镇机关坚持领导成员周三议事制度,各单位工作每周总结公示,机关干部每天签到签退,考勤结果周公示,月汇总,重新修订了请销假管理制度,机关工作效能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开展了“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抓监督,严格正风肃纪。对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对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坚持实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制度。定期不定期的对基层干部工作纪律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以来我们对工作不力出现诫勉情形的二个村的村主任实行任职诫勉。同时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严格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今年共受理查处信访案件18起,办结17起,正在处理1起,处理违纪党员6名,收到较好的惩诫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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