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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电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 3.21”被告人杜群山、崔连国涉嫌犯放火罪,被告人王月福、李青、刘长伟、李显光、柴培涛涉嫌犯放火罪、寻衅滋事罪一案,青岛中院将于今日9:30在青岛中院普东刑事审判第八法庭继续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8月20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设在青岛市看守所内的法庭开庭,7名被告被诉放火罪和寻衅滋事罪。前罪涉3·21案,后罪(无杜群山、崔连国)涉别村拆迁。
七名被告分别为杜家疃村村委会主任杜群山、贵和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开元城御景二期工地承建商崔连国、王月福、李青、刘长伟、李显光和柴培涛。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变更起诉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公诉机关将放火罪部分进行变更。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杜群山、崔连国、王月福、李青、刘长伟、李显光、柴培涛故意放火焚烧帐篷,危害不特定多数村民的生命、健康,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且烧毁价值9770元的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变更起诉,请依法判处。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案件连审三天,22日15时,合议庭宣布休庭,宣判日期另行通知。
案件回顾
今年3月初,杜家疃村部分村民因对土地增值收益款分配不满,在位于村南的房地产项目工地外搭建帐篷,昼夜由多名村民轮流看守,以阻止施工。
据起诉书指出,3月21日1时50分许,李青等人在明知帐篷内有人值守情况下,持砍刀,将汽油浇在帐篷外侧沙发及帐篷上并用打火机点燃。见帐篷起火,李青、刘长伟、李显光遂上车逃离现场。帐篷内的耿付林被烧死,杜永军、李崇暖、李德连被烧伤,帐篷及其内外物品被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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