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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本人主要参与调查采访采写的针对平度市部分教师无视国家教育部规定,大肆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有偿辅导或私自办班辅导的稿件《山东平度:部分教师无视规定参与有偿辅导 视教育部规定如同废纸》一经发出报道,顿时在网络上炸开了锅,一时间国内众多网站纷纷转载。据统计,在稿件发出两天之内就有四十余家网站进行了相继转载,瞬时间形成了巨大的关注和影响。但平度市有关部门针对媒体采写的批评报道,不仅不正视自身问题,却动用非正常手段,寻找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给媒体施加压力,并让媒体删稿,如此做法让人匪夷所思。对此,笔者不禁要问,是谁给了平度市有关部门如此蛮横的权利?
通常来讲,许多地方政府部门针对媒体批评报道之后,首要做法就是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然后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尽力改正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弥补工作上的缺陷。而平度市有关部门在经媒体报道后,不仅不正视媒体的批评报道,恰恰相反的却是动用关系,给媒体施加压力,寻求打击报复媒体人,如此做法,让人倍感震惊。
根据笔者走访了解以及当地民众在网上公开的发帖举报,平度市部分学校和教师无视教育部有关规定,大肆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有偿辅导或私自办班辅导的事情在当地已经存在多年,难道平度市教体局会不清楚不知道?部分学校和教师视规定视而不见,置若罔闻,作为主管部门的平度市教体局该如何处理呢?是否存在默许、纵容的现象呢?笔者无从可知。
6月下旬,教育部面向全国各地教育部门下发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通知,通知中划出6条“红线”: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等。
通过笔者调查了解,以上6条“红线”,平度市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
《规定》还明确指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于出现的问题,平度市教体局是否做到了呢?
教育部所发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但是这些规定,在平度市到底实行的如何呢?我想只有当地教育部门最清楚,最了解。针对该地的问题,笔者还将进一步跟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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