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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征收人:
根据红旗路两侧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项目工作推进计划,定于2012年5月21日—30日为正式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期限。
在此期限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享受奖励政策。奖励标准为2012年5月21日—22日签订的,每户奖励5000元;5月23日—24日签订的,每户奖励4000元;5月25日—26日签订的,每户奖励3000元;5月27日—28日签订的,每户奖励2000元;5月29—30日签订的,每户奖励1000元。奖励费在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时发放。逾期不予奖励。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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