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提升法律服务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推进我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由 平度市委政法委、平度市整顿法律服务市场领导小组、平度市司法局、平度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联合举办、青岛同和建工集团协办的平度市“同和建工杯”诚信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经单位(个人)申报、组委会办公室初审、组委会审核、公示,13个正式候选单位和16名正式候选人已经确定,现进入投票阶段,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踊跃投票。投票时间自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7日。
本次评选投票通过《今日平度》、平度政务网两种方式。
1、通过《今日平度》投票:
投票所选总数为18个(其中诚信律师事务所选3个、诚信法律服务所选5个、诚信律师选5名、诚信法律服务工作者选5名),多投、少投或不符合规定的均视为无效票;同意的在候选单位(人)下方空格处划“√”;不同意的不做任何标记。(注:选票可复印,填写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每人限投一票。)
请将平度市“同和建工杯”诚信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评选选票剪下,填写完毕后邮寄至:平度市青岛东路9号平度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邮政编码266700),信封上请注明“同和建工杯”字样,于2013年12月7日前寄出。
2、通过平度政务网投票:
网络投票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7日。 一、平度市“同和建工杯”诚信律师事务所候选单位名单:
01号,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
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0年4月,是山东省县域级业务量最大、规模最大、管理最规范的律师事务所,有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50名。先后获青岛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岛市优秀妇女维权岗、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青岛市规范化文明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目前,为300余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02号,山东平都律师事务所。
山东平都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是律师体制改革后我市成立的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二十余人,全部拥有本科学历,其中具有法学研究生学历的三人。每年办理各类案件二百余件,为三十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最大限度地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次被评为平度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03号,山东勇华律师事务所。
山东勇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合伙制律师执业机构,创立于2002年,现有执业律师14人,实习律师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一名、经济师一名、会计师一名。多年来先后为100余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每年为希望小学、灾区捐款、捐物奉献爱心。近年来承办刑事、经济、民事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1854件,标的额达8386.万余元,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4876万余元。勇华所多次被评为平度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零投诉律师事务所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所。
04号,山东柏宏律师事务所。
山东柏宏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现有执业律师8名,实习助理人员1名,行政人员1名。共办理民、行、刑案件370起,法律援助案件6起,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500万元。为企事业单位、个人担任法律顾问、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强化职业道德、严格执业纪律、强化诚信服务、注重办案质量,为优化经济环境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05号,山东永智律师事务所。
山东永智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现共有4名工作人员,其中律师2名,内勤及财务人员2名。五年以来无一人投诉,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律师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二、平度市“同和建工杯”诚信法律服务所候选单位名单:
06号,平度诚正法律服务所。
该所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增强管理意识,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所自律性管理水平,促进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规范执业、依法执业,为平度的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07号,平度向前法律服务所。
全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近两年来,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全体执业人员无违规违纪行为,没有查证属实的被当事人投诉现象。
08号,平度宏伟法律服务所。
平度宏伟法律服务所现有执业法律工作者5人,党员2人,该所自1996年以来,连年被评为平度市和青岛市级先进集体,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深受社会各界好评。执业多年来,无一例当事人对工作不满而投诉。
09号,平度长青法律服务所。
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执业观念,强化执业纪律意识,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2011年被评为平度市“中天杯”诚信法律服务所。
10号,平度银和法律服务所。
对全体执业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遵守制度、服务质量、办案效率、收费情况、立卷归档、群众反映等各个方面进行严格考核,提高综合素质,规范执业行为,维护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
11号,平度湘江法律服务所。
自2000年至今,被山东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连年被青岛市、平度市司法局授予“司法系统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该所首先着力提高政治业务水平,以行业自律为重点,开展了“诚信在湘江法律服务所”活动,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诚信建设。
12号,平度云翔法律服务所。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平度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全年共代理各类案件190件,担任法律顾问15家,代理非诉讼案件90件,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5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80万元。
13号,平度瑞强法律服务所。
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的办事风格。认真参加上级交办的各项社会活动,为社区群众多次免费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认真抓制度建设,制定了法律服务所章程及法律服务职业道德规范,用制度来规范全所工作人员的从业行为。全心全意为每一位当事人做好法律代理工作,取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
三、平度市“同和建工杯”诚信律师候选人名单:
14号,孙书铭,男,46岁,中共党员,现任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1987年7月参加工作,从事律师执业二十三年,是目前平度市执业时间最长的律师。多年来,办理刑事辩护、民事、经济、金融、行政、知识产权、非诉讼等各类案件二千余件。连续多年被评为青岛市、平度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业务技能标兵、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15号,刘积波,男,现任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证书,1998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成为一名专职律师。现为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经济部部长、青岛市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2005年被平度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多次被评为平度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16号,陈立祥,男,群众,现任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余年,多次被评为平度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青岛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执业以来,所承办的刑事辩护、民事、经济、行政、金融、知识产权、非诉讼等各类案件逾千件,共计提供法律援助92件次,较好地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17号,宋玉德,男,群众,现任山东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多年来,先后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其中大中型企业占60%以上。共承办刑事、经济、民事行政、劳动仲裁、刑事赔偿的各类型诉讼和非诉讼案件854件,标的额达6386.75万余元,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4876万余元。
18号,邵伟东,男,中共党员,现任山东平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热心于法律公益事业,多次参加司法局组织的送法进家庭,送法进校园活动,到实验中学、南村中学、亭兰中学为中学生以案说法。每年承办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为未成年人、残疾人、工伤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得到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19号,杨丽娜,女,群众,现任山东柏宏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3年正式执业,2010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平度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以及当前旧城拆迁改造问题,及时进行劝说疏导工作,自觉地维护了国家利益以及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号,杨振斋,男,现任山东永智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依法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文明规范执业、塑造诚信形象,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案例。
21号,窦晓丽,女,现任山东杜永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执业10年来无一例投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扶贫济困,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自2003年执业以来,连续4年被评为“平度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2010年度和2013年度被评为杜永胜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四、平度市“同和建工杯”诚信法律服务工作者候选人名单:
22号,马言清,男,48岁,中共党员,现任平度湘江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主任。共代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300余起,并成功调解在辖区内影响较大的企业雇工伤害案件,为当地的招商引资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多年来被评为青岛市先进法律工作者,被评为省级优秀法律工作者,青岛市十佳优秀法律工作者。
23号,纪志晓,男,49岁,中共党员,现任平度诚正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主任。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增强管理意识,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所自律性管理水平,促进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规范执业、依法执业。
24号,刘松君,男,39岁,群众,现任平度宏伟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从未受到过投诉。多次被评为平度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和青岛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中天杯”诚信法律服务工作者。
25号,刘明航,男,现任平度银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主任。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诚信教育,全面提高全体执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26号,初文强,男,现任平度长青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主任。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的管理、监督、指导,多年来连年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在2008-2011年连续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平度市“中天杯”诚信法律工作者。
27号,冷京寿,男,现任平度向前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主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近两年内无经查实的投诉,并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扶贫济困,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28号,姜桂军,男,现任平度云翔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主任。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公信力,广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促进法律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29号,徐振强,男,现任平度瑞强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努力做到诚信服务,尽职尽责,在法律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每一份利益,不排挤、贬低同行,在当事人及法律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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