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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根据市食药局部署,东阁街道食药监管所组织召开了辖区内春季学校食堂及“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会上传达了市食药局下发《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开学前“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会议就做好春季学校食堂及“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提出,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证件在有效期内,不得超范围、超能力经营服务,环境卫生定期清洁保持良好,从业人员必须健康持证上岗,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五证一票要齐全,原材料品质合格,食品制作加工规范操作,杜绝剩饭剩菜重复使用,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五专”,食品留样要规范,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做好防尘、防蝇、防鼠等工作。
近期,该所对学校周围的“小饭桌”启动排查,按照省局有关要求,对现场基本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核实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厨房内食品分区存储和加工,留样冰箱配备和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等基本食品安全条件。对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对无法整改达到基本食品安全要求的,以及拒不整改的,不得登记,并可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其擅自对外经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已登记的“小饭桌”将会制成公示牌公示在学校的门口,包括“小饭桌”的名称、地址、负责人、供餐人数等信息,便于引导家长择优选取。
“‘小饭桌’虽小,但食品安全隐患非小事,涉及的家庭成千上万,我们将继续加强风险防控,做好组织和部署,全面排查和监管,力争无死角。”东阁街道食药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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