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讯:近日,记者了解到,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延长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47号)要求,经青岛市政府同意 ,平度市自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25日,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分别下调 50%,即单位缴费比例为1%,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5% 。期间,如有国家新的政策调整则按其规定执行。
对今年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将于8月份缴费时进行差额退收,差额将参加8月份单位社会保险费结算,个人差额部分由单位负责退给个人。
"> [/img] ≠≠ ≠ [/url] |
|